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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聊金融(七):《Billions》联邦检察官大战对冲基金大鳄

本文来源: FU WANG

作者:FU Wan,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引言


从事金融审判工作有段时间了,作为一个金融圈的边缘人,总是跟不上金融精英的步伐,所以一直在想如何更好更快地理解金融。好在网络发达,一些金融的影视给我们这些门外汉提供了知识快餐,从而得以管中窥豹一斑。娱乐之余,顺便介绍一下这些影片的内容,谈谈感想,分享给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爱学习的学习,爱娱乐的娱乐,各取所需吧。反正是随便聊,说得不对之处,欢迎拍砖。第七部 《Billions》联邦检察官大战对冲基金大鳄

Billions是一部比较精彩的与资本市场法律相关的剧集。中文名译为《财富之战》或者《亿万》),请允许笔者起个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名字吧,《联邦检察官大战对冲基金大鳄》,虽然俗气点,但与近期大片的起名法更配。


说到正反派主角,那都是笔者喜欢的老戏骨。Paul Giamatti,官员专业户,美国版建国大业《John Adams》系列剧中的亚当斯总统,《Too Big To Fail》中的美联储主席。Damian Lewis,军人专业户,《国土安全》的Brody中士,《兄弟连》的Winters连长。

这一大对战,原因是资本大鳄Bobby Axelrod的对冲基金AXE Capital因内幕交易嫌疑落入了美国证监会(SEC)与联邦检察官Chuck Rhoades的视线。这个对冲基金名字起得就是好,赤果果地表明我们的斧头资本就是来割你们韭菜的(美国市场机构投资者为主,不象中国市场小散户多,可能韭菜一词尚不够贴切),一点也不含蓄。靠什么取胜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其他证券市场犯罪行为。

Paul Giamatti饰演的Chuck Rhoades,在剧中的设定是“U.S. Attorney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这是专门负责纽约南区的美国联邦检察官(由总统任命),而不是各州所设的地区检察官。为什么是联邦检察官而不是地区检察官,因为证券法属于联邦法律而不是州法律,由联邦检察官负责调查及起诉,调动的是FBI而不是当地警察。


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么精彩的剧集,当然是有原型的。官网介绍,The series is loosely based on the activities of crusading federal prosecutor of financial crimes Preet Bharara, the U.S. Attorney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Preet Bharara是一名印度裔的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不畏强权、勇于战斗,致力于打击金融犯罪。时代杂志有一期专门报道他为干爆华尔街的人(“This Man is Busting Wall Street)。他诉过花旗银行、美国银行,尤其是因麦道夫的庞式骗局诉过其开户银行JPMorgan Chase,让该银行因失察未能及时发现账目疑点并提示监管机构麦道夫骗局而吐出了17亿(如果中国也适用这样的法律,请脑补画面)。对于内幕交易案件,该检察官更是专业到极致,在成功定罪上连胜85起。特此贴个图,向这位检察官致个敬,无论任何社会,都需要这种英雄。

纽约南区包含金融中心曼哈顿,制裁华尔街的金融犯罪就是该区检察官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这个职位的重要性无需多费笔墨。干得好的检察官,可以平步青云。华尔街太招人恨,惩罚华尔街,无疑会让他赢得更多的政治资本。担任过同职位的Rudy Giuliani后来就成了纽约市市长。在剧中,检察官既有政治抱负/野心,也是正义感/偏见爆棚。他对于华尔街的评价如下:

还好党国英明,通过不让P2P公司租房的方式,大大提升了陆家嘴金融城好人的比例,呵呵。


而反派资本大鳄的原型,官网没说,笔者认为应当是Steven A. Cohen。维基百科的介绍如下:In 2013, Bharara announced criminal and civil charges against one of the largest and most successful hedge-fund firms in the United States, SAC Capital Advisors LP, and its founder Steven A. Cohen. At USD$1.8 billion, it was the largest settlement ever for insider trading and the firm also agreed to close down.英文就不翻译了,因为不好意思在第一季就把该剧的大结局都透露了,如果编剧“loosely”编的尺度不够大。

在剧中,资本大鳄对于他所干的事的理解是这样的:“ I'm not doing anything beyond what my competitors are doing, I'm just better”。大意就是,不搞内幕交易,怎么有脸混证券业?我是一哥,比别人搞得好才是应该的。

该片属于烧脑神片,理解不易,涉及到资本市场、金融工具、证券法律等诸多知识点。人人影视字幕组的翻译,已经很不错了,但还是有许多错漏,让人费解,笔者也是多次暂停回看英文原文才理解了大概。看本剧,可以学到一些东西。比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作空与作多,美国SEC与检察部门的运作、股票积极投资者的运作(公司法委托投票权、董事会罢免权等等)。当然,这些都是一些粗浅的概念,如果要仔细研究,还是去啃书本吧。


这一扣人心弦的大对决,剧集从三个主线分别展开:法律、资本、人性。

先来说说法律的大战。


给内幕交易者定罪容易吗,应该说非常不容易。


一是罪名界定难。尤其是在美国这种判例法国家,什么是内幕交易,经常变来变去,一个案例到另一个案例。比如美国最高法院1980年Chiarella案例,1997年Hagan案,往往是围绕着行为人之间的信赖义务,立足于微观去界定法律(比如不小心偷听到他人谈论内幕消息并利用该消息获利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就存在极大的争议)。这一点不同于欧洲的立法,欧洲立法立足于宏观,着眼于市场总体影响。


二是证据取得难。美国检察官要询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律师在场陪同。又不能搞刑讯逼供,所以检察官在剧中只好天天跟人谈交易,真心不容易。当然,也可以搞窃听,但也要法官批准啊。


三是举证责任高。剧中美国证监会SEC的官员找到检察官,要求他去查AXE Capital,检察官一想,我在前面冲锋陷阵,难度大多了,你在后面,无论如何都能获胜,风险报酬比不划算啊,所以非常慎重,不给SEC官员好脸色看。对的,这是因为两者举证责任大不相同。因为美国法院认定刑事犯罪的举证标准是beyond reasonable doubt,要求证据天衣无缝,确信无疑,因为案件结果可以让人坐牢。尤其是要将资本大鳄定罪更不容易,因为他手下人交易而不是他亲自交易,要证明到他要求、授权并知晓手下人去进行内幕交易,必须有明确的录音证据,或者手下人一致反水指认他,当然很难。而SEC的处罚、罚款类似民事程序,最多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比如剧中经常提到的降级为family office,禁止打理别人的钱财),在法院适用是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仅仅要求是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即证据优势标准,意思是证据所试图证明的事实,其存在的可能性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量化的话即超过50%。这样一来,SEC只要冲到对冲基金办公室,调出交易记录,如果买卖时点与内幕消息时点较为吻合,而且交易仓位比较重,如果对冲基金没有研究报告或者其他足以信服的理由,基本上就可以罚款了。这样的举证规则,就是美国资本市场严刑峻法的一部分。不过当SEC罚的太多太狠变成了“aggressive punisher”时,也有观点提出,是不是把举证规则折衷一下,取两者当中的标准clear and convincing(清楚令人信服的)。

资本大鳄也不会坐以待毙,采取了种种手段对抗。


一是合规检查。资本大鳄请了一队人马,假装成SEC搜查队,对自己的办公室来了现场突击检查,查交易记录、询问交易细节及交易原因,把自己手下吓个半死,在各种问话中露出漏洞。在大家惴惴不安时,再告诉他们这是公司新招的合规部门人员。真的会合规后远离内幕交易吗?NO,NO,NO! 千万别天真,所谓合规,无论国内外,很多时候不是教你不干坏事,而是教你干坏事不留痕迹。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英美金融业的执法机构